家校纠纷起争执 人民调解化干戈——永兴县马田司法所成功调解学生校园摔伤赔偿纠纷
2025-10-29 10:52:2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陈葭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47
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10月29日讯(通讯员 黄文阳 吴抒晗)近日,在永兴县马田司法所调解室内,一场因小学生校园摔伤引发的家校赔偿纠纷,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工作,最终达成和解协议,家长与学校代表握手言和,案结了事。

据悉,刘某某在学校宿舍洗澡时,因天突然刮风下雨,他在关窗户的过程中不小心摔倒在地,造成右手骨折。事故发生后,学校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医院救治,并垫付了医疗费用。然而,在后续赔偿问题上,刘某某家长认为学校未充分尽到安全管理责任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、护理费、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000元;学校则表示已尽到教育管理义务,事故系学生自身操作不当所致,仅同意在合理范围内承担部分费用。双方就赔偿金额、责任划分各执一词,协商多次无果。

马田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,高度重视这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家校纠纷,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处理。调解现场,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,结合具体事实,积极引导双方理性看待责任划分,摒弃“各执一词”的对立心态。一方面,调解员明确指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规定,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、管理、保护的法定职责,虽然尽到了基本管理义务,但若存在安全提醒不到位、设施管理不细致等情况,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另一方面,针对家长提出的赔偿诉求,调解员逐一梳理各项费用的合理性,结合医院诊断证明、费用清单等证据,帮助家长核算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赔偿金额。

经过多轮沟通协商,调解员提出调解方案:校方承担全部医疗费用,另赔偿刘某某方残疾赔偿金、生活费、误工费等相应费用17000余元,而后续校方责任险赔偿款则归校方所有。双方对此方案表示合理满意,现场签订调解协议,至此,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就此圆满化解。

这起校园纠纷的成功调解,既是马田司法所践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的生动实践,也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、化解矛盾纠纷的缩影。它不仅有效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,化解了家校矛盾,更以柔性调解的方式避免了矛盾升级,守护了未成年人权益,为构建和谐校园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了司法温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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